根据2023年度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工作安排,现将待评估企业标准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7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,并附依据。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37000cm威尼斯的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7室,邮编:210036,联系电话:025—8637505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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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9月22日
2023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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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25 09:36:11
来源:省市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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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3年度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工作安排,现将待评估企业标准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7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,并附依据。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37000cm威尼斯的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7室,邮编:210036,联系电话:025—8637505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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