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,各认证机构:
为积极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纲要》,促进质量认证与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合,提高质量认证服务能力,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24年度质量认证制度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“四个走在前”“四个新”重大任务,聚焦全省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,遴选一批质量认证制度创新试点示范项目,开展突破性、前瞻性、创新性认证技术研究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引领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以高质量认证供给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申报主体
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、各认证机构本着自愿原则申报。
三、申报项目范围
(一)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向。围绕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《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》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<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>的通知》等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,重点关注绿色生产、绿色流通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领域,探索以创新认证制度促进高效利用资源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服务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战略目标。
(二)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方向。围绕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》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数字经济发展规划》等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,在高端新材料、高端纺织、新能源汽车、高端装备、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、区块链、物联网等领域,研制国内率先领先的认证技术项目,以高质量认证供给推动产业质量升级,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提升。
(三)提高服务品质方向。围绕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》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公共服务规划》等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,在养老托育、公共教育、文化体育、物流商贸、社会治理、残疾人服务等领域,开展认证技术研究,以创新认证制度提升生产、生活服务业的品质和专业化水平,推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,打造高端服务企业和品牌。
四、工作任务
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,任务如下:
(一)建立制度。根据项目实施需要,制定质量认证标准、规则。
(二)试点实施。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机构开展试点工作,发挥质量认证对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。
(三)宣传推广。及时宣传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,扩大试点示范项目的影响力。
(四)总结示范。加强试点示范成果的总结和推广,发挥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。
五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(一)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《江苏省认证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》,经申报单位盖章后,将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管处。一家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。
(二)省市场监管局将遵循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于11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答辩评审,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试点示范项目。
联系人:苗文彖,电话:025-85012041;邮寄地址: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;邮箱:。
江苏省市场监管督管理局
2023年9月28日